关于开展选拔锦州市
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锦州市委、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和《锦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更好发挥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作用,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现将选拔锦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量和方法
1、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50名,市级后备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00名,基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500名。
2、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基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由各县(市)区和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二、选拔程序
(一)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程序
1、本人向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2、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业务水平、科技成果以及发展潜力等进行初步评定,择优提出候备人选,报县(市)区人事局或主管部门;
3、各县(市)区、中省直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根据所在单位上报的情况,按照推荐条件,严格把关,在广泛征求业内专家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将人选及相关材料一起报市人事局。大型企业和市直属事业单位按上述程序推荐人选,直接报市人事局,中小型企业、非公企业分别由国资委和经委推荐人选并报人事局。
4、市人事局对上报的人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条件人选及材料整理送达“锦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专家评委会。
5、专家评委员会由市内学术造诣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各行业专家及领导组成。专家评委员会根据推荐人选的工作业绩、科技成果及其奖励等情况进行量化赋分,提出入闱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6、市人事局将公示后的入闱人选调整后,报请市政府审定。
(二)基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程序
原则上可参照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和市级后备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程序,选拔工作与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和市级后备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工作同步进行,选拔结果报市人事局备案。
三、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推荐工作作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市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要把那些成果突出、专家认可、群众公认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出来,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个施展才华的空间,鼓励他们为锦州“三年大变样,十年大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2、推荐材料以2002年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科技奖励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在研课题经过专家认定后也可推荐。材料上报时要装订成册,一式12份。每份内容包括3个部分: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表》和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第二部分学术及技术业绩,主要包括获得的各项专利、发表文章以及创造效益情况;第三部分获奖证书,主要包括获得的各项科技奖、新产品奖、优秀论文奖以及劳动模范等综合性奖励,按照先专业奖后综合奖顺序,并按国家、省、市级由高到低排序。其中《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表》要求报送软盘,所有上报材料按A4纸大小复印。上报材料同时携带证明其业绩、奖励、成果、贡献等复印材料的原件。
3、各单位务必于2005年7月底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处。
相关情况请查询市人事局网站:WWW.JZRSRC.GOV.CN。
联系电话:3872303
联系人:关欣
Email:gx_luck@yahoo.com.cn
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表》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