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规划管理局向社会公布的公共服务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

 

基本

内容

单位

(处室)

服务承诺制度的

基本内容

一次性告知制度的

基本内容

限时办结制度的

基本内容

首问(首办)

负责制度的

基本内容

相同相近职位

角色互补制度的

基本内容

1、法定工作时间内均可为行政相对人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服务。

2、行政许可项目包括: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含管线及路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管线及路道)、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管线及路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管线及道路)、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管线及路道)、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

3、非行政许可项目包括:建设工程开工验线、详细规划审批。

4、服务承诺岗位责任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

1、承办事项法律法规依据,包括《规划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辽宁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锦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锦州市建筑间距规定》及《建设工程验线验收标准》。

2、服务对象办理

审批项目所需要的资料、程序、时限以及不同意的理由。

  3、对不属于职责范畴的事项,应向服务对象告知可为其办理业务的部门或人员。

1、行政许可项目办结时间为10个工作日。

2、建设工程开工验线办结时间为3个工作日;详细规划审批办结时间为5个工作日。

3、对符合规定且手续齐全的,须在部门承诺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4、遇有不可抗拒的因素须延长办结时限的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服务对象。

1、首问者要热情接待咨询对象,耐心、细致解答问题。

2、对暂时不能解答的问题,首问者应做好解释,不能生硬回绝。

3、首办者对职权内且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及时办理。

4、对材料不全的,首办者应履行告知义务;对不符合规定不予办理的并做好解释工作。

5、对不属于职能范围的业务,首问(办)者应帮助服务对象联系可提供咨询或办理业务的部门或人员。

1、严格落实定岗定责规定。岗位责任人因事离岗期间,要明确其他人代其履行职责。

2、岗位责任人因事离岗前,要与代岗责任人进行工作交接。

3、代岗责任人既要完成本职工作,又要认真履行代理岗位的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4、各部门工作人员应熟知本部门各项业务,准确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岗位角色能够相互顶替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