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公共服务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

 

基本

 内容

单位

 (处室)

服务承诺制度的

基本内容

一次性告知制度的基本内容

限时办结制度的

基本内容

首问(首办)负责制度的

基本内容

相同相近职位

角色互补制度的基本内容

 

(室)

 

1.委机关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要把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责任追究和监督办法向社会公开。

2.委系统所有审批和收费事项全部拿到市政府集中审批(办证)服务中心,一律在窗口办理,不搞体外循环和暗箱操作,增强工作透明度。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走越权审批,违法审批,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接待群众办事,能办的事情马上就办,暂时不能办的要说明情况。要热情周到,态度和蔼。

 

委机关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咨询申请办理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办理事项所需要的资料、证明、办事事项的程序、时限及不同意的理由,采用口头告知或书面告知形式进行一次性告知。

 

 

即办件要直接办理,无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一般不超过3天。较为复杂的,必须要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时限内办结。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要简化手续,缩短时限。

 

管理和服务对象到委机关办理业务或电话咨询的,接受咨询的首位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办处室(人)。

 

 

服务对象到委机关办理业务,不得以经办人不在为理由,回绝或拖延办理。各处室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外出或其他原因不在岗时,应指定相同或相似岗位的工作人中代行其职责,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城建计划处

破占道审批、城市树木砍伐修剪等审批

5个工作日

基建处

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许可证核发

5个工作日

城管处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

10个工作日

门脸装修和开窗扒门等审批

7个工作日

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处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

5个工作日